早上8點多,我還在和周公纏繞的時候,老大卻拍門說雄記快要到了,早點起床練車。在床上賴了5分鐘,依依不捨地去洗澡。雄記經已到達,他劈頭第一句就說今天去Canada (加拿大)玩。我呆了呆,哦了一聲便洗澡去也。當我快要洗完的時候,包租公在門外大聲埋怨我沒有開抽氣扇,又說我昨晚煮飯時也沒有開,弄得他房里充滿了牛肉味,害他睡也睡不到,大家要互相尊重,我不用在這方面替他省錢雲雲…Damn!使唔使咁哆嗦呀,昨晚我只不過開抽油煙機最細個檔,費時打擾你好夢姐,今朝洗澡都係一時唔記得開抽氣,咁樣係老大面前數我!
寄人蘺下就係咁,做很多事都要受制肘。好像說,我不能煎牛扒,因為爐頭難清潔;不能煲中藥,因為氣味太“臭”(老大治肩膀痛的中藥據說就被他一手推開而倒瀉少少);夜晚8-9點前不能上網,因為別人會打電話到他家會留言,而他的手提在夜晚9點后是免費的……真係“可怒也”,心中更想快點去老二那裡。
為免與他多作無為的糾纏,只好極速換衫出發。今天的目的地是Vancouver (溫哥華),距離Seattle (西雅圖)大約2.5小時的車程。我知道美國和加拿大的關系密切,但也不曾想過是如斯容易進出往返,老實說,經羅湖過關重check得緊D。可惜的是,Canada海關說我拿的是F1,一定要有埋I.20 form先至可以入境美國,生言下之意,即係我無I.20 form跟身就最好不要離開美國。我上次臨放假時為了申請,而把和其夾在一起,而且要趕早上5點45分的火車而走得匆匆忙忙的…怎會這樣大意的呢,害他們白白開了兩個多小時的車而覺得內疚不已。沒有辦法,只好沿途折返。途經一賭場,雄記說是印第安人開的,提議到那裡參觀參觀。這是我第二次進美國的賭場。美國法律規定21歲以下的人不得買酒精飲品和進賭場。
To be continue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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